家庭服务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政策支持。作为家政人,必须时刻了解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法规,从而指导企业更好地发展。
012017年7月,关于印发《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17年)》的通知
《方案》提出多项重点任务,包括制定“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情况的调查和展示方案,推广运作规范、特色发展的知名企业品牌经营模式,支持家政服务知名品牌建设。积极推进 O2O(线上线下结合)等家政服务新业态,加快信息流通,提升行业效率。
022017年6月,关于印发《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的通知
《大纲》涉及家政服务方面的内容包括,加快建立供给充分、服务便捷、管理规范、惠及城乡的家政服务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家政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支持中小家政服务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加强服务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加大对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的支持力度,制定推广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行为规范,促进权益保护机制创新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032016年12月,商务部《居民生活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规划》要求,着力保障家政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已建家政服务网络中心的作用,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和妇女组织、扶贫办等机构共同搭建家政服务员输出输入对接平台,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保障养老服务、护幼服务需求。通过制度化管理、标准化服务、连锁化发展、规范化经营,推动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探索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的新途径;积极探索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推动卫生服务与家政护理协同发展,推动构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等大众化养老服务体系。
042016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将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作为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春潮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妇联组织的家政服务培训协作机制,力争到2020年使有意愿到家政服务行业从业的女性劳动者都能接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家政服务企业在岗的女性家政服务员都能接受一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有意愿或已经在家政服务行业创业的女性劳动者都能接受一次创业培训。
05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生活性服务业有关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领域的职业化发展规划。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家庭、养老、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相关专业,扩大人才培养规模。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采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等方式,对接线上线下教育资源,探索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新方式。依托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实施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病患服务员等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鼓励从业人员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鼓励和规范家政服务企业以员工制方式提供管理和服务,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管理。
06201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 ( GB/T 31771-2015 )
《标准》对不同级别护理服务的工作内容、护理技能及服务人员要求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标准将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分为共六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金牌级为最高等级。不同等级母婴生活护理员应该具备的技能所做要求也极为详细。